独立法条

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第二十七条

第四章 管理要求

第二十七条

学校应当加强作业管理,指导和监督教师按照规定科学适度布置家庭作业,不得超出规定增加作业量,加重学生学习负担。

制定机关
教育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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