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六条

第五章 结案和立卷归档

第八十六条

案件立卷归档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修改、增加或者抽取案卷材料,不得修改案卷内容。案卷保管及查阅,按档案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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