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 第八十六条独立法条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六条第五章 结案和立卷归档第八十六条案件立卷归档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修改、增加或者抽取案卷材料,不得修改案卷内容。案卷保管及查阅,按档案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