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 第六十条独立法条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第三章 农业行政处罚的决定 / 第三节 听证程序第六十条听证由拟作出行政处罚的农业行政处罚机关组织。具体实施工作由其法制机构或者相应机构负责。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