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 第二十二条独立法条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三章 农业行政处罚的决定第二十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农业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农业行政处罚机关必须查明事实;违法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