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 第十一条独立法条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一条第一章 总 则第十一条农业行政处罚机关在工作中发现违纪、违法或者犯罪问题线索的,应当按照《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工作办法》的规定,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