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民政部关于印发《民政部登记认定的慈善组织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通知第五条

第五条

对于常见的涉慈善组织行政处罚事项,根据具体违法行为以及本文件规定的裁量原则和阶次等,制定《民政部登记认定的慈善组织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表》(见附件,以下简称《基准表》)。

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根据违法行为具体情形,依照本文件有关规定,对照《基准表》行使裁量权,确定处罚幅度;对于《基准表》中未列明的行政处罚事项,依照本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制定机关
民政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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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关于印发《民政部登记认定的慈善组织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通知第五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