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 第二十一条独立法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第二十一条第四章 处理程序第二十一条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对因违纪违规行为受到处分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核或者提出申诉。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