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 第二十条独立法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第二十条第四章 处理程序第二十条应聘人员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