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管局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第二十二条独立法条国管局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行业特点突出的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办法,结合实际制定完善相关配套制度,报国管局备案。制定机关国管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