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管局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第十七条独立法条国管局关于印发《中央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七条第十七条国管局负责统一建设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管理信息系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要求组织所属事业单位将公务用车纳入信息系统,逐步实现全流程信息化管理。制定机关国管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