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内容
McLoo
法律知识库
首页
法律法规
法律分类
最新发布
高级检索
首页
搜索
首页
/
欠税公告办法(试行)
/ 第十六条
独立法条
欠税公告办法(试行)第十六条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
制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