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商标印制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

商标印制单位的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所在地或者行为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及时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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