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农作物种子质量纠纷田间现场鉴定办法第八条

第八条

专家鉴定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申请人也可以口头或者书面申请其回避: (一)是种子质量纠纷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与种子质量纠纷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种子质量纠纷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鉴定的。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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