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农作物种子质量纠纷田间现场鉴定办法 / 第十五条独立法条农作物种子质量纠纷田间现场鉴定办法第十五条第十五条现场鉴定书制作完成后,专家鉴定组应当及时交给组织鉴定的种子管理机构。种子管理机构应当在5日内将现场鉴定书交付申请人。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