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农作物种子质量纠纷田间现场鉴定办法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
专家鉴定组应当制作现场鉴定书。现场鉴定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鉴定申请人名称、地址、受理鉴定日期等基本情况; (二)鉴定的目的、要求; (三)有关的调查材料; (四)对鉴定方法、依据、过程的说明; (五)鉴定结论; (六)鉴定组成员名单;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 制定机关
- 农业农村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专家鉴定组应当制作现场鉴定书。现场鉴定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鉴定申请人名称、地址、受理鉴定日期等基本情况; (二)鉴定的目的、要求; (三)有关的调查材料; (四)对鉴定方法、依据、过程的说明; (五)鉴定结论; (六)鉴定组成员名单;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