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农作物种子质量纠纷田间现场鉴定办法 / 第十一条独立法条农作物种子质量纠纷田间现场鉴定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终止现场鉴定: (一)申请人不到场的; (二)需鉴定的地块已不具备鉴定条件的; (三)因人为因素使鉴定无法开展的。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