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五条

第十五条

安装单位应当建立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档案。 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档案应当包括以下资料: (一)安装、拆卸合同及安全协议书; (二)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三)安全施工技术交底的有关资料; (四)安装工程验收资料; (五)安装、拆卸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制定机关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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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五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