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和安装单位应当在签订的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合同中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与安装单位签订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安全协议书。

制定机关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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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一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