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第九条

第九条

个体工商户发现其公示的年度报告内容不准确的,应当及时更正,更正应当在每年6月30日之前完成。更正前后内容同时公示。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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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第九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