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货物港口作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通知第十条

第十条

危险货物港口作业中涉及特种设备、消防、防雷等领域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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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货物港口作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通知第十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