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土地调查条例实施办法第十六条
第三章 土地调查的组织实施
第十六条
土地变更调查,包括下列内容:
(一)行政和权属界线变化状况;
(二)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变化情况;
(三)地类变化情况;
(四)永久基本农田位置、数量变化情况;
(五)自然资源部规定的其他内容。
- 制定机关
- 国土资源部
- 时效状态
- 待核验
独立法条
第三章 土地调查的组织实施
土地变更调查,包括下列内容:
(一)行政和权属界线变化状况;
(二)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变化情况;
(三)地类变化情况;
(四)永久基本农田位置、数量变化情况;
(五)自然资源部规定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