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际通信出入口局管理办法 / 第八条独立法条国际通信出入口局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二章 国际通信出入口的设置、调整和撤销第八条国际通信出入口的设置数量、地点,由信息产业部根据我国国际通信网发展总体规划、电信业务经营者的申请和国际电信业务发展的需要确定。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