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际通信出入口局管理办法第八条

第二章 国际通信出入口的设置、调整和撤销

第八条

国际通信出入口的设置数量、地点,由信息产业部根据我国国际通信网发展总体规划、电信业务经营者的申请和国际电信业务发展的需要确定。

制定机关
工业和信息化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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