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际通信出入口局管理办法 / 第二条独立法条国际通信出入口局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一章 总 则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置国际通信出入口局、从事国际电信业务,必须遵守本办法。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