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市政公用设施抗灾设防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规定,擅自使用没有国家技术标准又未经审定的新技术、新材料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制定机关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