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市政公用设施抗灾设防管理规定 / 第三十一条独立法条市政公用设施抗灾设防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一条违反本规定,擅自使用没有国家技术标准又未经审定的新技术、新材料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