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对台湾地区小额贸易的管理办法 / 第七条独立法条对台湾地区小额贸易的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七条对台小额贸易进口的货物仅限于原产地为台湾的货物。海关必要时应审阅进口货物的产地证明书。制定机关商务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