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对台湾地区小额贸易的管理办法 / 第十六条独立法条对台湾地区小额贸易的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以前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者,以本办法为准。制定机关商务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