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对台湾地区小额贸易的管理办法 / 第十五条独立法条对台湾地区小额贸易的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十五条本办法由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海关总署负责解释并监督执行。制定机关商务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