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印发《中央生态环保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储备制度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十二条

第十二条

各省级有关部门可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根据本办法制定本地区项目管理实施细则。

制定机关
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应急部 林草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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