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关于印发《中央生态环保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储备制度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第一条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中央生态环保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加快预算执行,避免“资金等项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制定机关
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应急部 林草局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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