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调整工作规程的通知第八条

第八条

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高度重视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确保合理用药工作落实到位。制订完善相关药品的临床应用指南,明确药品应用指南及给药方案,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加强合理用药监管。

制定机关
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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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调整工作规程的通知第八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