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

第二十二条

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依法对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进行实地检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广播电影电视主管部门工作人员依法进行实地检查时应当主动出示有关证件。

制定机关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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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