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交通运输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 / 第八条独立法条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交通运输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第八条第二章 补贴范围和标准第八条老旧营运船舶报废更新按船舶类型、船龄和新建船舶动力类型等,实施差别化补贴标准,补贴标准和补贴计算方法见附件1。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