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管理办法(试行)第六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和业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对其设立的附属机构实施并表监管。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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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管理办法(试行)第六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