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管理办法(试行) / 第五十六条独立法条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管理办法(试行)第五十六条第五章 监督管理第五十六条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及其派出机构通过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等方式对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及其分支机构(附属机构)实施持续监管。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