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管理办法(试行) / 第五十五条独立法条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管理办法(试行)第五十五条第四章 风险管理第五十五条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和内外部审计制度,完善内控机制,提高内外部审计有效性,持续督促提升业务经营、内控合规、风险管理水平。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