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管理办法(试行)第五十四条

第四章 风险管理

第五十四条

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应当制定合理的业绩考核和奖惩机制,建立市场化的用人机制和薪酬激励约束机制。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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