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 / 第九十五条独立法条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第九十五条第七章 工作时限第九十五条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作出体外诊断试剂注册审批决定之日起10日内颁发、送达有关行政许可证件。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