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第九十一条

第七章 工作时限

第九十一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收到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申请后,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日内将申请资料转交技术审评机构。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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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第九十一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