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第七十一条

第四章 特殊注册程序 / 第一节 创新产品注册程序

第七十一条

纳入创新产品注册程序的体外诊断试剂,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注册申请的,不再适用创新产品注册程序。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
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第七十一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