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 / 第七十一条独立法条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第七十一条第四章 特殊注册程序 / 第一节 创新产品注册程序第七十一条纳入创新产品注册程序的体外诊断试剂,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注册申请的,不再适用创新产品注册程序。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