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第二章 基本要求

第二十二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持续推进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加强监管科学研究,建立以技术审评为主导,核查、检验、监测与评价等为支撑的体外诊断试剂注册管理技术体系,优化审评审批流程,提高审评审批能力,提升审评审批质量和效率。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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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