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 / 第十七条独立法条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二章 基本要求第十七条办理体外诊断试剂注册、备案事项的人员应当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熟悉体外诊断试剂注册、备案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注册管理相关规定。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