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 / 第十六条独立法条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二章 基本要求第十六条申请人、备案人应当建立与产品研制、生产有关的质量管理体系,并保持有效运行。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