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第十章 附 则

第一百一十四条

医疗器械注册证中“主要组成成分”栏内所载明的独立试剂组分,用于原注册产品的,可以单独销售。

制定机关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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