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第五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海关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非歧视的原则。 有关行政许可的规定应当公开。海关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结果,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外,应当公开。 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申请人有依法取得海关行政许可的平等权利。

制定机关
海关总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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