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许可管理办法 / 第四十六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第四章 评价与监督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现违法从事海关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有权向海关举报,海关应当及时核实、处理。制定机关海关总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