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许可管理办法 / 第二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海关行政许可,是指海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与海关监督管理相关的特定活动的行为。制定机关海关总署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