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第二章 行政许可项目管理

第十三条

直属海关应当根据海关总署发布的清单编制、公布本关区负责实施的行政许可清单,并且实施动态管理。

制定机关
海关总署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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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