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民用航空情报工作规则第九十二条

第七章 航行通告

第九十二条

航行通告的发布应当采用航行通告预定分发制度,将航行通告直接分发给预先指定的收报单位。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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