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民用航空情报工作规则第八十四条

第六章 航空情报服务产品 / 第七节 航空资料通报

第八十四条

航空资料通报不定期印发,航空资料通报应当按日历年连续编号,每年至少发布一次现行有效的航空资料通报校核单。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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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航空情报工作规则第八十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