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民用航空情报工作规则 / 第八十条独立法条民用航空情报工作规则第八十条第六章 航空情报服务产品 / 第六节 航空资料汇编修订第八十条以航行通告方式发布过的航空情报,需要纳入或者修订相应的航空资料汇编时,应当及时印发航空资料汇编修订,并在修订单中注明被编入的航行通告编号。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